人民网海南视窗海口12月10日电 (记者毛雷、通讯员宋洪涛、田和新)12月10日上午,海南省政府在陵水举行首批居住证颁发仪式,陵水、琼中两地共发出1100张《居住证》。《居住证》将取代原来的《暂住证》,使在琼务工的流动人口享有更加优惠的公共福利待遇,首次领取居住证的流动人口也将成为首批受益者。
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省实有人口专项领导小组组长李富林、省综治委副主任、省综治办主任林捷、省公安厅副厅长、省实有人口专项领导小组副组长张韵声、巡视员刘晓明、副巡视员刘志群、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胡达吉及陵水、琼中两地党委、政府领导出席今天的仪式。仪式由省政府副秘书长符琼光主持。
李富林在今天首批《居住证》发证仪式上表示,这是海南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为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在内的全省流动人口谋实利、办实事,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大举措。李富林强调,海南流动人口居住证的正式颁发,就是要更好地维护和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在就业、医疗、居住、教育等方面提供更多的服务,力争早日实现流动人口“同城人、同待遇”,使流动人口“无隔阂、融得进”。省公安厅副厅长、省实有人口专项领导小组副组长张韵声在首发仪式上表示,省公安厅将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尽快在全省部署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工作,力争明年内在全省范围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服务管理制度。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居住证》在造型上与《居民身份证》相近,正面清楚的写着“居住证”、居住证号码及发证机关,另一面,详细记录了持有人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原居住地、现居住地等个人信息。
《居住证》采用的是采用二代身份证的技术,即一人一号“一卡通”,内置芯片将存储流动人口更多的个人信息,防伪技术含量更高,正在运行的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将对其实施动态服务和管理。流动人口拥有《居住证》后,将享受到更多与当地人相同的待遇,涉及医疗卫生、子女教育、社会保障、创业就业、出入境等多项优惠政策,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权利。
据了解,海南高度重视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今年年初,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保铭强调要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一卡通”;省委副书记、省长蒋定之亲自批准在陵水、琼中两地开展推行居住证试点工作。今年8月,省公安厅牵头在陵水召开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工作试点动员部署大会。
在省公安厅的指导下,陵水、琼中两县专门成立了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服务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公安局牵头,各部门齐抓共管,配合行动,各乡镇分头负责,全面推进全县流动人口居住证试点工作。陵水县专门出台了《流动人口居住证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对领有居住证的人在居住登记、权利待遇、法律责任等方面都做出明确规定。琼中县政府也投入部分资金,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招聘流动人口协管员,保障推居工作顺利进行,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据悉,陵水作为海南沿海旅游地区和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所在地,具有明显的代表性;琼中则是山区市县的典型地区,两地的“推居”工作的顺利实施,对海南全面开展“推居”工作必然起到示范作用。
(原标题:海南发放首批居住证 明年将全部替换暂住证)